局所属各在京单位:
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《关于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国机采字〔2008〕4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关于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(略)
国家测绘局财务司
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